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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 关于进一步做好联系家长工作的意见

撰稿人: 2019-09-12  浏览:

    山东财经大学

关于进一步做好联系家长工作的意见

政学〔2014〕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 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省委高校工委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构建学校、教师和家长三位一体的科学育人机制,促进学生健康发展、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意见。

  一、联系家长内容

  联系家长工作要采用定期联系与不定期联系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1. 向学生家长通报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以及个人综合测评、奖惩情况、受资助情况。

2. 通过学生家长了解学生在家期间的进步变化及成长发展情况。

3. 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现状、变故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思想上的压力及实际问题。

4. 向学生家长通报学校、学院的建设、发展、改革情况并征求学生家长的合理化建议。

5. 通过与学生家长联系,向社会宣传学校、学院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

  二、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家长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以下情况必须及时联系、告知家长:

1. 学生一学期有两门课程不及格或者累计达到五门课程不及格的。

2. 学生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行为的。

3. 学生一学年所获奖励和资助超过 5000 元的。

4. 学生因迷恋上网或者其他原因经常逃课的。

5. 学生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的。

6. 学生出现身体健康问题(包括疾病、受伤等)、心理问题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

7. 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失去联系 1 天以上的。

8. 学生因学习成绩未达到毕业要求需延长学制的。

三、联系家长主要措施

1. 建立学生家长档案,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短信、QQ 等方式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

   2. 利用学期初家长来校送孩子或学期末家长来校接孩子的机会,提前发布预告召开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恳谈会。

  3. 寒暑假通过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

4. 对于学生家长的来访、来信、来电等,要认真接待、及时回复。

  四、具体要求

  联系家长工作由各学院党总支负责,由带班辅导员抓好具体落实。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联系学生家长工作,以此作为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重   要举措,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信息,调整、改进工作思路,提高工作实效。

  1. 通过联系家长制度,对学生家长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进行归纳统计,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水平。

   2. 对学生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或途径,取得学生家长的大力支持,共同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 告知学生家长学生在校期间的真实情况,对欺骗学校、家长的学生行为及时纠正、处理。

   4. 建立联系家长工作专项档案,辅导员要对联系家长情况如实记录,形成专项档案予以保存备查。

   5. 各学院落实家长联系制度情况,作为学生工作考评和辅导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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