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全方位提升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思政处《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全体辅导员参加此次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高校辅导员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政治能力和育人水平,助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人员
全体在岗副书记、专兼职辅导员
三、培训时间及内容
1.培训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点—12点
培训地点:燕山校区逸夫楼103教室
培训内容:收看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开班报告。
2.培训时间:2023年7月17日—21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4:30开始。
培训地点: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二楼4207学生之家
培训内容:线上集中培训和分组研讨。(集中培训基本安排详见附件1,具体课程安排及时间以实际为准)
四、工作要求
1.做好集中培训思想发动。此次培训是教育部组织的面向全国辅导员的一次专题培训,是提升辅导员素质能力的具体举措。收看开班报告后,各教学院部要组织辅导员结合开班报告,学习领会重要要求,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入系统学、专心致志学,确保集中培训取得实效。
2.做好集中培训人员管理和分组讨论。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围绕如何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高校辅导员核心素养与能力提升等主题,开展分组研讨。由组长主持每次分组讨论(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组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分组情况表》)。
3.做好集中培训总结工作。在集中培训结束后五天内(7月26日前),所有参训人员均需提交不少于1500字个人培训心得体会,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scdfdy@163.com,联系人:刘咏梅,电话:88596209;13589026448。
4.强化集中培训纪律要求。本次培训严格考勤,参训情况将作为辅导员年度考核的依据。培训期间,参训学员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影音设备进入课堂,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有关信息,不公开讨论。
附件1:集中培训基本安排.pdf
附件2 山东财经大学组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分组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