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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财经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通知

撰稿人: 2018-11-01  浏览: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鼓励教师积极探索信息化混合教学模式,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意见》(政教〔2017〕8号)要求,按照“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的原则,学校将于本学期末开展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

一、认定目的

进一步推动我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推进线上自主学习和线下师生合作研讨的教学模式改革,实现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课外教学相结合转变,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与应用,提升课程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认定范围和数量

(一)面向我校教师在泛雅网络教学平台建设的本科课程,同时面向部分教师在公开课程平台建设的课程(该课程需面向我校学生开设,并以校内数据作为认定依据)。

(二)学校已立项建设的校级在线开放课程不在此次认定范围。

(三)本次择优认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门左右。

三、课程建设要求

(一)课程内容及信息建设

授课教师需建立并完善课程信息,包括课程封面信息、课程相关信息、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师团队、考核办法、参考教材等内容。

(二)课程章节内容建设

授课教师需建立并完善各类教学资源,包括授课视频、教学课件(PPT)、章节测验、单元作业等内容。

(三)课程资料库建设

授课教师需建立并完善课程资料库,包括共享资源库(教学案例、专题讲座、素材资源等)、题库、作业库、试卷库等内容。

(四)课堂管理

授课教师需利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课堂管理,包括课程通知、课堂互动(签到、选人、投票、问卷等)、布置批改作业、课上课下师生讨论答疑等内容。

四、认定程序及要求

(一)各学院(部)做好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部署工作,组织、指导教师积极建设在线开放课程。

(二)依据网络教学平台的运行数据(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在线开放课程进行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后给予每门课程建设经费5万元。

教务处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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