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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通知

撰稿人: 2025-06-01  浏览:

各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学生在学生公寓以外住宿的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办理2025-2026学年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住”学生的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

(一)因传染性疾病或因病需长期单独休养的;

(二)已登记结婚的,且家庭住址为济南市区的研究生;

(三)属本市户口,家庭住址离就读校区距离10公里之内的。

二、申请“外住”的具体要求

1.凡申请“外住”的学生必须按期缴清学费。

2.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外住”手续每学年集中办理一次,“外住”期限为一年。

3.申请“外住”学生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符合申请条件(一)者须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和病历;符合申请条件(二)者须提供结婚登记证明和居住证明。

4.符合申请条件(一)或(三)的申请人,还须提供父母双方联系地址(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家长签字的“外住”保证书。

5.申请人经所属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符合条件者由本人与家长共同在线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学生“外住”审批表》,上传《保证书》和《家长知情同意书》。

三、申请“外住”的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外住”意愿,申请人所在学院应派专人与申请人家长见面或者电话交换意见。

2.申请人请于6月1日-6月13日通过财大学工管理系统“外住申请”模块提交“外住”申请(步骤详情请见https://student.sdufe.edu.cn/info/1107/4676.htm)。

3.根据学生提交的“外住”申请,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宿舍管理科在“财大学工”审核(步骤详情请见https://student.sdufe.edu.cn/info/1107/4677.htm)。

4.“外住”审核通过的、且在校住宿的学生于6月29日前携带个人物品退宿,将房门钥匙交到本宿舍楼值班室,已退宿学生不得私自留配房间钥匙。

四、其他补充说明

1.“外住”申请审核通过、且属须搬迁校区或校区内调整搬迁的学生,从原校区或原宿舍退宿后,不再安排燕山校区和舜耕校区宿舍。

2.“外住”时限为整学年,无特殊原因,学年内不再办理申请住宿和外住事宜,如休学、应征入伍、访学等学籍异动需退宿的,通过“宿舍管理服务-零星退宿”办理。

3.2024-2025学年已办理外住,2025-2026学年需继续外住的,须按照流程办理2025-2026学年外住手续。

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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