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标准化高校和实验区建设计划》(鲁教思函〔2024〕8号)等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我校拟于本学期3月底至4月上旬开展面向全体在校学生的心理普测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评范围与时间安排
(一)测评范围
全日制所有年级本科生及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心理普测时间为:3月30日—4月5日。
二、测评方式和工作要求
(一)测评方式
使用手机或电脑上网参加线上测评。
(二)注意事项
1.组织动员
各学院负责动员和组织本学院学生参与心理普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与安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全员普测。
2.心理普测后期核实约谈工作
各学院应做好学生心理普测后显示异常数据学生的核实约谈工作,及时发现存在心理问题和需要关注帮扶的学生。所有测评数据与结果不得擅自使用与传播,切实保护学生隐私。
三、排查与动态关注
请各学院做好学生的心理状态的排查和“一对一”重点关注学生的动态管理工作。
1.关注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动了解在校同学的学习和生活适应情况,排查存在心理问题的同学进行积极干预和帮助,尤其对于因学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以及考研、毕业生就业压力等重点学生群体,关怀指导其面对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缓解焦虑等情绪和心理压力。如需要心理辅导和咨询可转介和优先安排接待。
2.各学院核实在校学生中已纳入“一对一”重点关注的学生名单,定期了解反馈这些同学的学习生活情况,必要情况下积极与家长联系实现家校合作,制定一人一策的工作措施,重点进行关注和帮扶。
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