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暑期工作安排,现将暑期留宿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留宿采取申请制,以下五种情况的学生可申请留宿:
1.暑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有考研、考公等需求的毕业年级学生;
3.有暑期社会实践、实习任务的非毕业年级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或家中遭遇自然灾害暂时无法返乡的学生;
5.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二、留宿地点
暑期留宿校区为燕山校区和舜耕校区,圣井校区不开放。研究生和2021级本科生在原宿舍住宿,其中龙山荣誉学院2021级本科生集中到燕山校区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单人单间住宿。
三、时间安排
暑期留宿时间:7月15日-8月23日
注:有社会实践、实习任务的非毕业年级学生,7月14日完成校历规定的实践、实习任务后离校,离校前在原宿舍居住。
四、申请程序
1、申请留宿学生需于6月25日前在学工系统提交留宿申请(山东财经大学假期留宿管理工作流程(学生)https://student.sdufe.edu.cn/info/1107/6696.htm),须提交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见附件1);参加导师科研项目的,学生提交申请时须同时提交附件1和导师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见附件2)。
2.学生所在教学院部负责在线审批留宿申请(山东财经大学假期留宿管理工作流程(学院)https://student.sdufe.edu.cn/info/1107/6695.htm)。
五、工作要求
1.暑期留宿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2.申请留宿的学生,由所在教学院部承担主体责任,严格审批,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值班安排;
3.参加导师科研项目的,导师为第一责任人,有关在线审批流程由教学院部办理,学生日常管理纳入教学院部统筹安排;
4.暑期留宿学生管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校规校纪执行,做好学生管理台账,备案、备查。暑期留宿期间严格执行校区打卡制度、请销假制度,每周组织安全卫生检查,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
5.留宿期间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应立即取消其留宿资格。
6.各教学院部请将暑期工作人员值班表于6月30日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玛黑拉 电话:81791954。
燕山校区公寓管理科联系人:李老师 88525264
舜耕校区公寓管理科联系人:王老师 82911988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暑期留宿家长知情同意书.docx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暑期留宿研究生导师知情同意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