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国庆节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10月7日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周六)按教学计划上课。
二、注意事项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压实安全工作责任
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维护学生安全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机制,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职尽责担当。
(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在学生放假前,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对学生进行一次爱国主义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学生工作会议等方式对全体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假期前安全教育,时长不少于 30分钟,主题涵盖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出游风险、防火灾、防诈骗、防自然灾害等内容。国庆期间,要通过微信群进行安全提醒。引导学生根据个人年龄、健康状况量力而行,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禁令和安全提示,不前往极端天气发生地、地质灾害易发地参观游览和停留,不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的保护区、水库、河道等私设“景点”“野景点”区域开展游览、探险等活动,不轻信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等宣传广告,不参加微信群、户外俱乐部等非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活动。驾乘机动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游时,全程系好安全带。自驾游时保持车况良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教育学生时时处处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范电信诈骗,防止进入传销窝点。学生外出时要乘坐有安全保障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乘坐“黑出租”;注意饮食卫生,严禁酗酒滋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组织学生集体外出,以防发生意外。
(三)做好公寓安全检查工作
9月30日前对学生公寓做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卫生大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坚决杜绝和消除危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安全隐患。放假期间,要设置宿舍临时负责人,要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水器、电饭锅、电热杯、电炉、电吹风等违章电器;严禁使用酒精炉;严禁在宿舍点蜡烛及其他使用明火的行为;严禁留宿外来人员;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将充电器等取下,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断电,不留隐患。
(四)认真做好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假期工作人员排班、值班工作,按时参加圣井校区夜间值班,坚守岗位;假期期间,值班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重要情况立即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密切关注国庆75周年涉校敏感情况、涉学生安全事故(事件)信息情况,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五)履行请销假手续和报告制度
各学院要做好假期期间学生离校学生的登记工作,履行请销假手续,确保与每个学生保持联系,掌握情况;要严格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发生意外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院和有关部门汇报。
(六)学生返校情况统计报告工作
各学院将学生假期返校情况汇总后,于10月8日上午11:00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电子版传至邮箱xueshengchu4214@163.com)。要切实做好晚归、未归学生的继续跟踪联系及家长的沟通工作,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附件:离返校统计表(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