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的假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星期五)—4月6日(星期日)共3天。
二、注意事项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压实安全工作责任,深刻认识维护学生安全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机制,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二)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在学生放假前,通过主题班会、学生工作会议等方式对全体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假期前安全教育,主题涵盖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出游风险、防火灾、防诈骗、防自然灾害等内容。充分发挥学生对家庭的辐射作用,引导家长不在林内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野外吸烟,不在林内焚烧杂草、烧灰积肥等。
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范电信诈骗,防止进入传销窝点。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拒乘超载、无证车辆。提醒学生注意饮食安全与卫生,严禁酗酒滋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组织学生集体外出,以防发生意外。
(三)公寓安全检查
4月4日前对学生公寓做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卫生大检查,排查和消除危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安全隐患。放假期间,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要设置宿舍临时负责人,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严禁使用明火的行为;严禁留宿外来人员;离开宿舍时要做到人走断电,不留隐患。
(四)值班和应急处置
各学院要做好假期工作人员排班、值班工作,保证通讯畅通,重要情况按照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五)统计报告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假期期间学生离校学生的登记工作,履行请销假手续,确保与每个学生保持联系,掌握情况;准确掌握学生动向,加强家校联动机制,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学生不发生失联、失控、失踪等情况。
各学院在4月3日16:00前统计报送学生离校情况,4月6日18:00前统计报送学生返校情况。要切实做好晚归、未归学生的跟踪联系及家长的沟通工作,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