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高校心理健康工作网络建设指导》(鲁教思字〔2022〕1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标准化高校和实验区建设计划》(鲁教思函〔2024〕8号)等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我校拟于本学期4月7日至13日开展面向全体在校学生的心理普测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评范围与时间安排
(一)测评范围
全日制所有年级本科生及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2024年4月7日至13日。
二、测评方式
本次心理普测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参加测试学生可通过心理中心微信公众号:SDUFE暖心坊或通过浏览器登录“心理健康工作系统”进行。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组织动员。各学院负责动员和组织本学院学生参与心理普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与安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全员测试。所有测评数据与结果不得擅自使用与传播,切实保护学生隐私。
2.测评要求。全体学生须认真参加测评,不能代替参加测评。参加心理测评时,请仔细阅读测评说明,以第一感觉如实做答,不得弄虚作假。
3.量表说明。本次心理普测必做量表为心理健康自评量表(SRQ-20);选做量表自愿参加,包括气质量表、交际能力测试等。
4.结果查询。选测量表的结果,学生可在完成测试一周后,通过“测评记录”菜单查看。
5.咨询热线。测评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心理中心咨询热线,电话88596211。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
2025年4月7日